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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21种项目将不再需要环评
2025-12-12 10:18
12月5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公开征求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〉意见的函》(环办便函〔2025〕397号),新《名录》在行业分类、环评管理范围及要求等方面作出多项调整,旨在提升源头预防效能,服务高质量发展。
1、新增“通用工序”一级类别,优化行业分类
修订后,新《名录》一级类别由55个增至56个,二级行业类别由173个增至199个,同时新增4个通用工序。新增的第五十四项“通用工序”一级类别,涵盖锅炉(不含仅改造、增加掺烧农林生物质的)、工业炉窑(不含仅改造、增加掺烧农林生物质的)、表面处理、水处理等4个通用工序。
此次分类调整结合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第三级行业代码,将污染影响类行业类别优化细化。二级行业类别新增的30个均为拆分整合所得,核心内容未作重大变更,仅将原合并列示的多类二级行业单独分列,提升分类精准度。
2、明确21类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
新《名录》聚焦民生保障与企业减负,将谷物磨制、糖果及乳制品制造等民生项目移出环评管理范围;取消卷烟制造、服装服饰业等环境影响明确、治污措施成熟且排污许可可有效承接的项目环评要求。
针对数量众多的简单加工类项目,通过细化工艺类型明确豁免环评;为支持传统制造业升级与设备更新,对不新增建设用地、产能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且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,同样不再要求环评。
无需环评或豁免环评的项目如下表所示:

3、8类项目环评流程简化,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
为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,新《名录》将高铁、航空航天、汽车制造等自动化程度高、环保理念先进的制造业项目,由环评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;半导体材料制造等电子通信及智能化产业项目也同步简化环评管理。
在行业归类优化方面,木竹炭、有机肥制造项目从“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”调整至“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”,避免因误归类为化工项目导致环境准入标准过高。
简化环评的项目如下所示:

4、强化“两高”及风险类项目准入管控
一是严控有毒有害及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,将农药制造全部纳入报告书管理,持续强化电镀、化学原料药等风险高项目的环评要求;二是提升新型复杂项目管理标准,对环境影响不明的新型掺烧火电、水泥制造等项目加强规范;三是明确“高污染”燃料使用要求,以煤、石油焦等为燃料的玻璃、陶瓷等制造项目须编制环评报告书。
5、收紧生态影响类项目环评标准
水利水电领域,将含拦蓄功能的水利枢纽及所有常规水电项目纳入报告书管理;交通领域,对环境敏感区内新增占地、铁路运力显著提升的改建项目提级至报告书;采掘领域,明确有色矿、化学矿等独立尾矿库须编制报告书。
6、全面衔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
新《名录》在行业类别上与排污许可名录相统一,新增4类通用工序并对应国民经济第三级行业分类;管理类别上实现环评报告书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基本一致,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归为水泥行业;管理承接上取消一批排污许可可有效覆盖的项目环评;同时以年用低VOCs溶剂100吨、其他溶剂10吨为标准,统一两者VOCs管理尺度。
来源 | 生态环境部、固废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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