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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桂花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2024-06-11 09:05:0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规定要求,现将建设项目概况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桂花互通工程
建设单位: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
项目位置: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
工程内容:
桂花立交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村,连接外环高速和桂花大道(东莞段为沙湖大道),主线改造影响范围里程为2.638km,新建10条匝道(含1条劝返车道),匝道总长4.410km,设置收费站1处,收费站管理处1处,布设桥梁3361.237m/12座,其中桂花互通主线拼宽桥梁1190.1m/3座、匝道桥梁2171.137m/9座。地方路改建长度0.43km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
通讯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4楼
联系人:李工 电话:075523336933
三、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编制单位: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银盛大厦1101
联系人:李工 联系电话:0755-22305832
联系邮箱:214123915@qq.com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:
工作程序:初步工程分析——现场踏勘——工程分析—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——影响预测与评价——提出环境保护措施——编写报告书→生态主管部门审查。
工作内容: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;对项目施工及运营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价,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;征求公众意见,从环境保护角度,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。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
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,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,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。